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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确认:如何填报申报材料

本文关键词: 填报,重新确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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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报重新确认材料

根据桂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在自治区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调入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由相应职改部门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职称,重新确认应在有关调入手续完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办理,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应明确为2年以上方可确认。

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按其新工作所对应系列(行业)的评审条件及程序重新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在自治区内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不需要办理重新确认。国家已经实行统一职称考试的职务系列,不再办理重新确认。

若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如符合办理重新确认,请按以下步骤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1创建申报数据

第一步,在申报系统首页,选择“重新确认——进入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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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在弹出的信息栏选择申报级别和报送至的职改办,点击“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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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申报信息

在填写申报信息时,请仔细核查所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所需材料是否齐全。

第一步,仔细阅读重新确认个人承诺书,在下方勾选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进入信息填写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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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请根据左侧步骤和系统字段要求如实填写。请注意所需上传照片的张数、大小(不大于512k)及格式(jpg、jpeg),不符合则需要提前处理照片大小与格式。(带*为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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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填写完成后点击“同意并报送”,提示报送成功,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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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用功能

报送详情可点击image.png”查看材料详情,此时不可修改申报材料信息;申报个人需修改申报材料,在单位工作人员未进行审核前点击image.png,撤回成功后即可再次编辑材料信息并报送。单位工作人员已经审核的,个人不能撤回,只能通过单位工作人员将材料退回后再次修改。报送后可点击image.png”查看评审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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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5  重新确认—常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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