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员工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规定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精神,各单位(部门)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公示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著作、论文等材料;公示时间不能少于5天;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满后,工作单位在单位管理系统的公示栏目填写公示时间和公示结果的意见。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申报前,如何公示申报材料?
第一步 平台登录
单位工作人员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login。为达到最佳的用户体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第二步 生成公示
1.点击“当年职称申报管理 — 职称评审”;
2.可多选需公示的申报人员,点击“批量操作---批量生成公示”;
3.按字段要求填写公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即生成公示。
二、公示后,如何查看申报材料?
第一步 下载公示通知
已生成公示的申报人员信息将记录在“公示记录”菜单处,单位工作人员需将“公示通知”下载,并在单位内部通知。
第二步 查阅申报材料
1. 打开公示通知(excel表格),在浏览器输入公示链接,通过提取码查看公示材料。
2. 公示提取码仅用于登录,且在设置的公示期内有效。
对于短信验证码的说明:
1.仅支持中国大陆地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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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通讯异常可能会造成短信丢失,请重新获取或稍后再试。
4.请核实手机是否已欠费停机,或者屏蔽了系统短信。